全球今日报丨贵州一男子女厕外举手机跪地偷拍 警方:已抓获

2023-02-02 14:50:02    来源:上游新闻


(资料图片)

1日,贵州贵阳,网传一男子在公厕的女厕所隔间外,跪地举手机偷拍,引发关注。2日,当地警方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,该男子已被抓获,案子已告破。

1日,贵州女网友“古月月”在一家短视频平台发布相关爆料视频称,自己上厕所时看到一个“变态”。其视频显示,厕所内的隔间外,一穿着黑色条纹衣服、戴着眼镜的男子双膝跪地趴在地上,举起手机,对着厕所隔间底部的空隙处进行拍摄。该网友问道:“你在干嘛?”男子随即收起手机起身。

▲嫌疑人在女厕所里跪地偷拍。图片来源:视频截图

记者联系上该网友。她透露,此事发生在贵阳市云岩区黔灵山公园一公厕内,“警察叔叔办事效率高,人已经被锁定。”随后,记者联系上公园所属的黔灵公园治安派出所。工作人员介绍,知道此事,当事人已经报了警,并且已经将该犯罪嫌疑人抓获。目前,案子已经告破。

记者查询发现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(一)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;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(三)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;(四)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;(五)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;(六)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。另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,强制猥亵罪、侮辱妇女罪、猥亵儿童罪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上游新闻记者 朱婷

标签: 新闻记者 侮辱妇女 侮辱他人 诬告陷害他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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